林春挺
  國家發改委近日已經批覆了雲南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輸配電價,但在國家電力系統的一位官員看來,雲南想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電改,條件並不具備。
  所謂的條件,就是國家發改委要對電網的輸配電價做單獨定價。這位電力系統官員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條件不成熟,雲南的做法欲速則不達,可能又毀了一次改革。
  大用戶直購電是指工業大用戶和電廠簽訂購銷協議,由發改委核定電網輸配電價,由電網輸配電量。其目的是打破電網公司對電力銷售環節的壟斷,由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自由交易,從而理順供需關係、促進電力市場化改革。
  上述電力系統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,雲南希望依靠直購電的方式來倒逼電改,無非就是想從電網身上“討到一點便宜的電價”而已。
  現在,按照雲南省內平均每千瓦時0.2元左右的水電上網電價計算,加上已獲批覆的每千瓦時0.125元的輸配電價,再加上容量電價(基本電價)和線損,最終直購電銷售側電價有望在每千瓦時0.4元以內,這較雲南每千瓦時0.5元的大工業平均用電價格少了0.1元以上。
  目前,雲南希望利用本地廉價的水電來大力發展電解鋁等高載能產業。而在高載能產業的成本當中,電價通常占了其中的三至五成。有媒體舉例,如果一家電解鋁企業一年的電費為40億元,每度電少交0.1元的電費,該企業全年就可省下8億元成本。而這8億元中的一大部分則是從電網身上“摳”下的。
  “為什麼此次國家發改委批覆的輸配電價是每千瓦時0.125元?其依據是什麼?” 上述官員表示,在對電網輸配電價釐清之前,制定這樣的價格不是電力價格市場化的做法。
  今年的雲南省“兩會”期間,雲南省委提出,要探索建立“輸配分開、競價上網”的運營機制;加快推進電價改革試點;探索建立局域性電網;建立健全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,推進大用戶直購電。
  而通常的做法則是先從輸配分開開始。輸配分開是將輸電和配電環節從資產、財務和人事上分拆,輸電環節由電網管理,而售電環節,將把地方供電局改組為多個獨立的法人實體,再輔之以購電大戶與電廠簽訂直供合同,把配電網的建設運行下放地方。
  但12年來,輸配分開已陷入停滯。電監會原副主席邵秉仁曾指出,沒有輸配分開這一步,2002年中國已經實現的廠網分開的效果就不會充分顯現,也很難建立一個有效的電力市場體系。
  電網企業的收入,仍來源於發電環節與終端銷售環節之間的“價差”。電力專家們指出,實施輸配分開相當於革了電網的命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,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。推進水、石油、天然氣、電力、交通、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,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。
  “這就把所有自然壟斷行業的改革給說出來了。”上述電力系統官員分析道,網運分開是對管道網絡型行業的統稱,就是把自然壟斷的部分與可以放到市場中競爭的部分分開管理,前者作為公益性事業由國家管控,後者作為運輸部分則由市場決定 。
  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張粒子此前表示,網運分開在電網領域,可以理解為輸配分開,也可以理解成電網直接變成一個交易平臺,買賣電的用戶談好價格,用電網輸送,電網企業收取輸送費用。她表示:“不管是哪一種,都是在促進市場競爭。”
  而試圖通過大用戶直購電的方式來倒逼電網進行輸配分開,過去十多年,內蒙古、山西、四川、河南、廣東等地都有過嘗試,但效果甚微。
(原標題:電力系統官員:雲南電改條件不具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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