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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巨貪張新華受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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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新華
審判現場
  #快訊#【廣東第一巨貪!“處級貪官”張新華貪腐3.4億被判死刑】南方日報記者劉冠南消息,廣州中院一審宣判,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污罪、受賄罪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張新華貪腐達3.4億,梳理省內涉及貪腐案的金額,無人能出其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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